振動臺條件試驗:在條件試驗時,應給試驗樣品施加全等級的隨機振動。除非有關規范另有規定,試驗樣品要在三個相互垂直軸線上依次受振。軸線的選取要使最容易暴露樣品的缺陷,除非有關規范另有規定,如果允許,條件試驗時應要求樣品工作,以便確定電氣性能和機械效應,對元器件來說,有關規范應規定條件試驗期間是否要進行電器和機械檢查,以及在條件實驗的那一階段上進行這些檢查。
最后檢查有關規范應規定條件試驗后所需進行的電器盒機械性能檢測。有關規范應作出的規:當有關規范包括本實驗時,只要使用,應規定下列細節:
1.振動臺試驗樣品的安裝方法(包括磁干擾、溫度和重力影響、減震器特性及補充試驗);
2.頻率響應測量用的加速度上限;c1y69j
3.基準點和控制點;
4.頻率范圍;
5.共振檢查;
6.及速度譜密度等級;
7.最后檢測。
8.條件試驗持續時間;
9.初始檢測;
10.再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