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客戶反映振動試驗臺經過計量檢測,發現存在頻率檢測偏差,比如:振動試驗臺低頻率時檢測到的頻率是設定頻率的2倍,高頻率時卻比較準確、一致的現象,那么,為什么存在這種現象呢?
這樣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解釋:
要定向傳感器才行,否則傳感器有雜波、雜信干擾有時頻率產生2倍徦頻
所有的振動試驗臺檢測時,由于國內的檢測設備都是10萬到30萬的檢測系統,沒有采用定向傳感器,所以檢測振動試驗臺時它會受電磁干擾,測量出來的多是雙倍的,當然有時候隨意,有時候一致。像收音機一樣,有時候夾雜音,有干擾也會產生雙倍頻率的情況。如果采用定向傳感器檢測設備(接近80萬到100萬)檢測,它可以將那個雜波、雜音、雜信和電磁干擾取消掉,測量出來的頻率就很準。